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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360直播网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21-05-14 08:06:13

股票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号: 2021-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由董事长雷宇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8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发送。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10336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有9名董事应该出席会议,9名实际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雷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批《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票结果是肯定的。

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聚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提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供参考的文件

(一)由与会董事签署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宣布。

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股票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号: 2021-062

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公司”)为确保其控股子公司江苏钟超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超电缆”)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经全体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为钟超电缆和江苏华能智能能源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供应链”)购买原材料铜棒和铝棒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在上述限额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金额和保证期限在具体合同中约定。

该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钟超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徐舍镇贞丰东路999号;

(3)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6日;

(4)法定代表人:雷宇;

(5)注册资本:12.68亿元;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气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铝、钢及合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限制进出口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公司持有超级电缆99.98%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兴宣中电缆有限公司和宜兴钟芳电缆有限公司均持有超级电缆0.01%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超级电缆资产总额237390.51万元,净资产177994.73万元,负债总额59395.78万元;营业收入137295.82万元,利润总额4165.96万元,净利润3819.7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超级电缆资产总额280176.79万元,净资产177584.89万元,负债102591.90万元;营业收入27308.44万元,利润总额-441.5万元,净利润-473.34万元(未经审计)。

(9)验证后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公司为超级电缆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4亿元,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26.75%。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 2021-04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超级电缆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5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应由公司、超级电缆、华能供应链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是支持其业务发展。超级电缆资产优秀,偿付能力好。公司对其经营活动有完全的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在公司的有效控制范围内。这种保证有利于提高超级电缆的资金周转效率,从而提高其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担保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公司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并保持有效

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20,034.2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04,027.3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14,134.20万元,占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9.52%,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99,427.30万元,占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9.27%。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2021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5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内容详见2021年5月1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中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0,444,03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7.39%,中超集团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1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4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议案1须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议案2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21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丹萍;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2.00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1年5月21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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